中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我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中新网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赵建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决定在前期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的基础上,分两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这些地区开出的电子专票全国范围内皆可接收使用。
其中,宁波、石家庄和杭州3个地区前期已试点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的受票方范围也同步扩至全国。2021年1月21日,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自各地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电子普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
《公告》明确,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实行专票电子化后,新办纳税人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21日介绍,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后,税务部门将推出更多便利化举措,持续提升纳税人的体验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
川渝港澳青年双创联动发展论坛举行 推动四地青年共谋发展******
中新网成都12月21日电 (记者 何浠)以“青春奋进正当时 双创联动谱新篇”为主题的2022川渝港澳青年双创联动发展论坛21日在四川、重庆、香港和澳门四地以“线下+线上”的方式举行。论坛通过宏观战略宣介、人才政策解读、双创经验分享、现场招聘对接等方式,推动四地青年双创联动,共谋发展。
四川省港澳办主任崔志伟在成都会场表示,四川坚决贯彻中央港澳工作决策部署,全面深化与港澳地区合作交流,特别是川港合作会议机制和川澳合作会议机制建立以来,四川与港澳地区的经贸关系持续深化,人文交流日益密切,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形成了“政府规划、机制牵引、各方参与、互利共赢”的良好格局。
四川高校香港学生联合会创会主席肖羲清自2015年至今,先后组织开展200余场川港青年交流活动,协助15个香港青年创业团队约30名香港青年落地成都发展。他表示,成都市场竞争更小、市场对新鲜事物的接受度较强,人力成本、生活成本更低,更适合刚起步、有梦想的年轻人。
活动现场。 四川省港澳办供图论坛上,川渝港澳部门、川渝两地发展改革委、人社等部门介绍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规划建设情况以及川渝两地就业创业政策等有关情况,与会代表们还围绕自身所在领域,从不同的角度分享了对创新、创业、成长、发展的认识,为青年创新创业贡献良策。
通过分享,大家纷纷表示,将积极投身国家发展大局,担当作为,联合更多青年朋友来川渝创新创业、投资兴业,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让“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真正成为新时代对外开放的前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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